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基层党组织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不能出现‘断头路’。自《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印发以来,银川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内容和实际行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确保选举平稳有序。
把好“学习宣传关”,营造贯彻落实的浓厚氛围。《条例》颁布后,银川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第一时间印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通知》,将《条例》列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作为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重要内容,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学《条例》、用《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市直机关工委迅速组织开展“学条例、用条例”活动,引领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并结合单位实际,认真对照检查选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做到立行立改、即行即改,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贯彻始终。各部门党组(党委)、各级基层党组织充分整合利用报刊、学习强国、网络等媒体资源,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集中学习、交流研讨、微视频、微信互动等多种形式,及时转发、交流《条例》及其修订主要内容的相关解读,以最便捷最有效的形式多渠道组织学习讨论,为推动《条例》贯彻落实营造良好氛围。
把好“人选审核关”,提高基层组织选举质量。“选好干部、配强班子”是贯彻落实《条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条例》要求,银川市直机关工委结合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新要求,从有利于推动“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这一核心任务,有利于推动本单位工作和加强集体领导出发,就委员条件和产生程序、书记和副书记产生、委员增补等作出明确指导和要求。注重从年龄结构、专业知识、群众口碑、党性修养、品德建设等方面对候选人资格、条件等进行综合审核,进一步加强工委与部门党组(党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全面征求党组(党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廉政意见。全过程突出政治标准,严格人选条件、严格产生程序、严格纪律要求,用“好干部”标准扎实做好换届人选考察工作,及时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党员发现出来、选出来、用起来,用源源不断的“新鲜血液”提升机关基层党组织组织力,让“小支部”释放“大能量”。
把好“监督监管关”,确保基层选举风清气正。基层党组织选举关乎党的执政根基,选举工作务必要风清气正。《条例》出台后,银川市直机关工委对市直机关359个基层党组织设置及选举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和细致梳理,完善换届选举工作台账,调整换届请示模板和流程,明确换届各环节时间节点,确保不同类型党组织均能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序可循,为各机关党组织规范及时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对17个即将任期届满的党组织进行书面提醒;对7个换届选举工作不规范的党组织进行问题提醒。严格执行党支部选举工委“三批复”制度,选举前对支部班子设置、选举办法、投票方式、候选人资格条件、差额比例等进行综合审查批复;选举结束后对会议程序、到会比例、选举结果等进行综合审查备案、批复,进一步规范党组织选举工作。全程做好党内监督及群众监督,杜绝拉票贿选,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确保言路畅通,有效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同时做好常态化、长效化监管工作,严格执行党员干部监督监管机制、不合格党员处置机制及党员奖惩机制,鼓励党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强化制度执行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让党旗在基层阵地高高飘扬、熠熠生辉。
(银川市直属机关工委组织部供稿)